公司如获准使用或接触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永远不公开、不使用、不向任何第三者透露。Р8、员工在离职时,将有关公司所有的信息、客户资料、等各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物品一概交付公司,无论公司是否清楚这些资料的形式和内容。Р9、凡在公司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自用或参与他方经营,不得使用、不得透露、不公开公司的商业秘密。Р第六章档案和资料的建立Р一、聘用员工在任职前,必须如实填写一份关于个人资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和《人事资料表》,牵涉重要岗位须提供一份本地户口者亲临人事行政部签名履行担保手续。提供有关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健康证等)原件。聘用期间及以后,个人资料由人事行政部记录存档,且所有资料均会保密。Р二、员工的个人资料,只有公司的指定人员,方可查阅。Р三、下列各项个人资料如有任何要改,均须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Р3、?住址及电话号码的更改。Р4、?担保人或联系电话的更改。Р5、?获取任何学历/专业资格。Р6、?个人的技能。Р7、?任何的有关资料。Р所有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均需验原件后随档案附上复印件。Р四、公章带出公司的相关制度。Р因工作需要公章带出公司需承办人员出具承诺书。Р第七章办公室行为规范Р Р一、办公桌及电话、网络的管理Р1、公司办公桌柜属公司财物,仅供工作公事用途,不得存放私人财产。Р2、一经分配,不得私自调换或加配锁。Р3、员工须妥善锁上办公桌柜并保持清洁整齐,因保管不善遗失私人财物和公司财物,其责任由员工自负。Р4、离职时,员工须腾出办公桌柜,将锁匙交还公司。Р5、公司的电话、传真、电脑等主要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原则上不允许拔打私人的电话,尤其是私人长途电话。因工作拔打电话要简练扼要,长话短说,严禁“煲电话粥”。Р6、上班时间,严禁使用公司电脑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浏览、聊天、打游戏,如发现视情节轻重扣款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