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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劳动纪律考核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负责统计出勤和考核发放加班补贴。Р6、其他奖励参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Р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Р(一)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次,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次的;Р(二)不服从公司管理,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辱骂、殴打其他员工,对其他员工进行打击报复的;Р(三)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恐吓,或有其他严重危害正常工作秩序行为的;Р(六)工作时间炒股、打麻将、从事第二职业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Р(七)擅自离岗、私自换岗,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责任事件或其他严重后果的;Р(八)不胜任岗位工作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合理调整其岗位,拒不服从岗位调整的;Р(九)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动、指挥的;Р(十)直接或间接为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个人工作的(如卖单行为等);Р(十四)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Р第六条              公司员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各种假期的管理遵照《湖北省公司假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加班工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发放。Р第四章管理职责Р第七条   综合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动纪律的制订完善和贯彻执行。负责建立员工考勤档案,并根据考勤档案记录、日常掌握的情况和相关部门意见,通过调查取证、核实事实后,及时向经理室提出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建议。Р各部门经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下属员工进行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日常监管,做好考勤记录。Р综合部及各部门经理应当切实维护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不得包庇、纵容违纪部门员工,不得滥用职权、对部门员工打击报复。Р第五章附则Р第八条   本规定所指员工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劳务派遣等其他用工形式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Р  本规定由经理室负责解释。Р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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