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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Р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Р 4.升旗按会议处理。Р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Р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Р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Р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Р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Р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Р第四章出勤考核及奖励Р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Р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Р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Р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Р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Р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Р第五章附则Р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Р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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