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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Р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Р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Р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Р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Р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Р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Р 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Р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Р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Р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Р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Р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Р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Р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Р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Р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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