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五) 促进线上业务合作。Р通过“互联网+普惠金融”, 实现供销系统骨干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信贷、结算、电子商务等线上金融服务;通过“互联网+供销社+农信社”, 实现供销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商户入驻农信社构建的网上商城平台, 进一步打通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特色产品等“进城”双向流通渠道。Р(六) 推进“三农”信用体系建设。Р通过采集农户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推送农户金融需求等方式, 建立客户农村活动的信息监测网络与大数据平台, 依托双方业务、数据, 对“三农”大数据进行分析, 进一步强化金融对“三农”发展支持和服务力度, 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Р(七) 促进股权合作。Р为适应农村经济新的发展, 各地农信社正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一系列改革。由于供销社长期深耕广大农村地区, 熟悉“三农”市场, 在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时, 农信社可考虑引入供销系统的骨干社属企业参股控股, 形成互补优势。Р(八) 支持合作金融稳步开展。Р对供销系统各级组织和其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农信社可提供互助资金账户的监管服务, 做好资金融资、结算、托管等服务, 根据需要, 在信贷、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专业性辅导。Р(九)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Р支持由供销系统认定、推荐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以及其他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产、供、销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推动特色农业与农业产业化企业耦合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技术装备升级的协同建设,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Р参考文献Р[1]陈颖瑛.实现供销社“三位一体”模式的可持续发展[J].时代金融, 2014.8. Р[2]王建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与实践[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4.10. Р[3]段小燕.中国农村金融联结模式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