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及核算Р第三条:本经费纳入公司财务预决算,在“管理费用”下单独列支。Р第四条:本经费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年度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报董事会批准后,交财务部执行核算工作。Р第五条:本经费提取标准为公司上年销售收入净额的2 %。超支部分应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Р经费用途Р第六条:本经费用于以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名义发生的以下费用:Р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监事会议所需经费;Р 二:董(监)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专职董(监)事人员和独立董事的薪酬。Р 三:董(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现任董事,监事人员领取的除工资以外的现金补贴,具体标准由董事会制订,以月或年度计算;Р 四:学习及培训经费: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办公室人员或其委派的公司其它部门人员发生的相关学习和培训费用;Р 五:活动及交际费用;Р 六:旅差及交通费用;Р 七:董事会及董事会办公室办公费用:指维持董事会及董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所需的各项办公费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支出由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在本费用中列支;Р 八:董事会奖励费用:指董事会对公司有贡献之员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帮助和影响的外单位或个人除正常薪金奖金之外的特别奖励费用。本费用不适用于现任公司专职董事,独立董事和专职监事人员的奖励;Р 九:特别费用。Р第七条:身兼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人员以其他职务名义发生的费用不在本费用中列支。Р经费管理Р第八条:本经费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管理。董事会办公室编制预算及使用建议,负责日常费用开支的审核,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使用情况,对董事会负责。Р第九条:本经费支出实行审批制,各项支出均需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Р第十条:本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审计。Р附则Р第十一条:本办法只适用于本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Р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