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专委会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需要实行定额包干管理。(二)列入常委会议、主席会议议题的考察调研等重要活动专项经费按承担工作任务实际情况分解到各专委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各部门从财政申请的其他专项经费,原则上由各部门支配使用,但要做到专款专用。三、包干经费主要用于(一)开展调研视察以及外出学习、开会等其他活动中的车船费、住宿费、人员补助费;(二)召开各类会议的费用;(三)教育培训费、订报刊杂志费;(四)购置和领用办公用品、用具、书籍及部门工作所需的其他有关物品的费用;(五)部门自行组织的招待来人、探视病人活动费;(六)其他与部门工作相关的开支。四、办公厅统一管理的公用经费车辆燃料、修理费,水、电、暖气费,维护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福利费,以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和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的印刷费,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费,机关聘用合同工的工资费用等。统一支付项目经费不足部分,由其他经费补充。五、包干经费的管理(一)年度经费定额包干标准由办公厅根据机关的年度预算经费及市财政下拨的实际经费核定。(二)部门包干经费由办公厅统一管理,分别核算。(三)各部门经费支出须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审核程序办理借支报销手续。(四)各部门的经费要做到计划使用,留用余地,保证全年度的工作经费需要。对严重超计划使用经费和不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开支,行政处将不予借支报销。(五)行政处按季度向办公厅分管副主任、办公厅主任和秘书长通报各部门包干经费使用情况。(六)部门包干经费当年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六、包干经费中的其他问题(一)差旅费中市政协领导和部门人员共同支出的部分,按出差人数平均负担,分别从各自的包干经费中列支。(二)市政协领导出面的接待、慰问、看望病号等费用,从办公厅包干经费中列支。部门工作会议需邀请市政协领导参加的,费用由部门支出。(三)包干经费确定后,各部门人员有变动的要相应调整包干经费数额。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