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诉程序和自诉程序都可以追究的双轨制。Р 破解执行难,提升司法执行力,就必须坚决遏制行政干预司法现象,将干预司法的行政之手戴上“法治”的手铐。遏制行政干预司法,需要强化对干预司法的组织和人员的问责力度。生效判决执行难,往往难在法律之外的行政干预。破解执行难,就必须下狠心排除不当干预。不少执行难案件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过问、打招呼和施压有关,某些企业老赖的后台往往是来头不小的地方官员。建议司法执行工作严格落实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一旦有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生效判决的执行,就应当及时记录并启动问责程序,查明干预司法者是否存违纪违法问题,对于干预阻挠生效判决执行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追究相应的责任并予以通报,决不能对戴官帽的老赖后台姑息迁就。Р 破解执行难,提升司法执行力,就必须运用“互联网十”思维,为司法执行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建立和完善司法执行的网络信息体系。互联网时代的司法执行也要迎接互联网金融挑战。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让财产储存方式更加多元化,财产转移更方便、更快捷也更隐蔽,这意味着老赖们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手段和方式更趋隐蔽性和多样化,司法机关寻找财产线索将更加困难。司法执行工作必须顺应这一趋势主动迎接挑战。善于运用“互联网+执行”思维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编织司法执行多部门联动协查的信息之网。司法执行工作需要法院和公安、银行、工商、税务、证券、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故建议建立法院与公安机关、机场、银行、房产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等单位联网并对执行过程实时监控的司法执行网络系统。Р 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暴露了司法执行力不足的软肋和短板。破解执行难,就必须下狠心出实招提升司法执行力,健全和完善高效的司法执行合作体系,真正让形形色色的老赖们寸步难行和无处遁形。Р (摘自2015.08.11《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