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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厂奖惩制度(初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识及码放,一月出现3次以上的;Р6.7 成品转运Р6.7.1 未按“先进先出”原则,对成品进行堆放的;Р6.7.2 码板时出现踏包、坐包、摔包,1月内发现3次的;Р6.7.3 未对缝包质量进行检查,导致出现产品投诉的;Р6.8 成品发货Р6.8.1 未按“先进先出”原则发货,导致库存成品超内控期限的;Р6.8.2 发货过程中,出现破包、漏料等情况未处理发货的;Р6.8.3 检验合格前,未经上级主管同意,将成品发出的;Р6.8.4 对库存成品进行巡查,产品保管不善,未及时报告,造成超期/报废/返工/退货的;Р6.8.5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Р6.8.6 退回成品,未经主管部门通知换包或回机生产的;Р6.9 原材料、成品检验Р6.9.1 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并如实出具检验报告,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Р6.9.2 未按时按要求抽检原料以及成品Р7.奖励细则Р7.1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及时指出或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80元/次。Р7.2月度质量统计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且配合质量管理人员者;由所属部门的主管Р每班组评选出1-3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奖励50元/人。Р8. 奖罚程序Р8.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现场管理人员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批准,转财务部实施奖罚。Р8.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或生产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至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Р8.3有关部门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班组早会上体现(现金奖励,工资结算惩罚),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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