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Р(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Р(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Р(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Р(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Р(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Р℃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Р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Р(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Р(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Р(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Р(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Р(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Р(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Р(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Р(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Р留样管理操作规程Р(一)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本。Р(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Р(三)要在留样容器上面贴上留样标签,注名品名,留样日期、时间和留样人。Р记录管理操作规程Р(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Р(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Р(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