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污染,从而造成蜡样芽胞杆菌或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Р 2.被有毒化学品污染的食品。如被亚硝酸意外污染的食品;Р 3.外观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有毒成分的物质。如毒蘑菇、桐油等;Р 4.本身含有有毒物质,而加工、烹调未能将有毒物质去除的食品。如河豚鱼、豆浆、四季豆、木薯等;Р 5. 由于贮存条件不当,在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的食品。如发芽的马铃薯、霉变甘蔗和粮食等。Р(四)食物中毒处置程序Р1、健康第一,生命至上Р2、核实情况,按时报告Р3、采取措施,控制事态Р4、及时送检,查明原因Р发布信息,追究责任Р(1)健康第一,生命至上Р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食品药监部门作为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有可能第一时间接到报告。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当了解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便于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并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群众转送病员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在到达医疗机构前,可以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对就餐时间短的病人,可以采取催吐的方法,如食盐水、生姜水、十滴水等;对时间较长的可以导泻,如大黄、番泻叶等;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解毒;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的饮料灌服。Р(2)核实情况,按时报告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或者接到有关食物中毒事件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物中毒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通报。并根据要求,做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伤人数、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措施及控制情况等。Р(3)采取措施,控制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