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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规范——.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8 |  大小:83KB

文档介绍
包括申请使用人姓名、用途、盖章人姓名。记录应当存档,供业主查阅。Р8.[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业主大会的活动,非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参照本规范。Р9.[备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容以在政府备案的文件最终文本为准。Р10.[格式及填写说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正文应当用A4纸打印,空格部分应当用钢笔(黑色墨水、蓝黑墨水)、签字笔或者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X”划掉。Р附件4:Р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Р(示范文本)Р使用说明Р一、本议事规则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适用于本市住宅区业主、业主大会的相关活动。Р二、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决定对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者删减。Р三、非住宅区可以参照适用本示范文本。Р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Р(名称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名称一致)Р业主大会Р第一条本业主大会名称为区县业主大会。Р第二条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包括:Р(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Р(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Р(三)决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经费;Р(四)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年度工作报告;Р    (五)决议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Р    (六)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Р(七)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Р(八)决议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Р(九)决议申请变动建筑主体和拆改承重结构;Р(十)决议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Р(十一)改变或者撤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业主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Р(十二)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制度;Р(十三)制定物业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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