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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常规考核评估细则(讨论稿)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学案例分析未撰写扣2分。Р⑸无校本课程开发计划、研究,扣0.5分。Р⒊评估实施Р教师的教研工作考核由教研组长负责,采取平时检查(半月)和集中评估(期中、期末)相结合的方法进行。Р(九)总结 5分Р⒈常规要求Р⑴总结类型:教师的教学工作总结、教研组(备课组)的工作总结,有关教学与教学管理的各种专题总结。Р⑵主要内容: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各项活动的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形成的经验、出现的失误与不足;对今后工作的展望与预期目标的拟定;对学校及管理职能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建议与要求等。Р⑶完成时间:教师、教研组、备课组有关教学教研工作的总结,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上交时间分别为期中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和学期结束前的一周内。Р⒉评估标准Р⑴总结迟交1天扣0.5分。Р⑵未按规定撰写并上交总结,1次扣3分。Р⑶成功经验的总结,对出现问题的反思,自身工作的改进措施,对外部工作的建议等,缺1项扣1分。Р⒊评估实施Р教师的总结工作,由教务处每学期检查考评2次。Р(十)其他Р1、凡是被各年级提名为半月教学之星的每次加5分,被评为学校半月之星的每次加10分(教务处负责)。Р2、被校务委员会表扬或批评的个人每次加(减)15分。Р3、任何老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每发现一次扣30分,并作出行政处理。Р五、考核办法:Р1、各年级一律按此条例对各位教学人员进行考核积分(每月一次)上报教务处。Р2、凡是被教务处巡课检查到进行表扬和批评的,将根据上述评分条例进行双倍加减分;Р3、凡是被校务委员会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对照上述考核条例进行3倍加减分;Р4、凡是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对照上述考核条例进行5倍加减分。Р5、教务处将根据上述四类测评积总分进行排名,与课时奖金挂钩,且作为评优、晋级、交流的主要依据。Р6、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自本学期起执行。Р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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