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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变更专项内审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70KB

文档介绍
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Р***从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76 条和 83 条的规定,符合要求。Р学?历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毕业证书编号Р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到***的毕业证书编号,真实有效符合要求Р)Р,Р评审条款Р评审内容Р评审结论Р执业药师证书Р执业药师资格Р可以在执业药师信息服务门户网上查询到Р***有注册资格,符合要求。Р质量管理工作经历Р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Р通过毕业证和个人简历审查***的毕业年限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符合要求。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能力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条例Р现场提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条例,回答符合要求Р在职在岗Р体检表、劳动合同Р身体健康,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能保证在职在岗,符合要求Р评审人员签字: Р*****单位名称*****变更质量负责人专项内审报告Р根据最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条例,公司于 2017 年Р06 月 09 日成立变更质量负责人专项内审小组,于 2017 年 06 月 13 日组织召开变更质量负责人内审会议,会议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 年修订)、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对新任质量负责人***的各项要求及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上网查询资格证书编号、审核证书原件、查看个人工作经验、现场提问等环节及程序,内审小组综合评价后,新任质量负责人***通过评审,全部符合要求,公司决定将原质量负责人***变更为新任质量负责人***。Р*****单位名称*****Р2017 年 0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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