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Р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Р轻微Р1、初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Р2、违法行为的发生是因工作失误或客观原因。Р3、没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Р4、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造成较小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Р1、责令限期改正。Р2、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Р一般Р1、再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Р2、故意实施违法行为。Р3、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Р4、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Р1、责令限期改正。Р2、可以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Р严重Р1、多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屡查屡犯。Р2、故意实施违法行为。Р3、有其他严重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Р4、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Р1、责令限期改正。Р2、可以对单位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Р Р1、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Р2、对负直接责任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Р序号Р违法行为Р处罚依据Р违法程度Р违法情节Р处罚标准Р对单位的处罚Р对责任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