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兰州市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食品留样登记表
上传者:
火锅鸡
| 格式:
doc
| 页数:
2
| 大小:
292KB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文档介绍
兰州市餐饮服务食品留样登记Р 人数: 餐次:Р时间Р食品名称Р留样品种Р数量(克/份)Р留样人Р备注Р备注:1、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2、留样食品应专用密闭容器保存,不少于100g,0-10℃低温存放48小时以上。3、留样品种应包括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如:凉菜、热菜、面食等。4、餐次指早、中、晚餐。Р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Р博闻校外托护点食品留样登记薄
猜你喜欢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
23页
食堂食品留样登记表
2页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
10页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
69页
深圳市餐饮服务单位变更食品安全...
2页
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
9页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餐用品用具(餐...
10页
餐饮服务单位自查表
7页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
7页
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自查表
2页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
2页
餐饮服务单位自查表
7页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