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报省级和农垦、森工总局气象主管部门(人员)留存。在实施计划前告知农垦、森工总局气象主管部门(人员)。维护结束后,对行业自动站维护前后情况进行拍照,填写区域站维护日志,并将维护记录表和有关照片在2个工作日内发送给农垦、森工总局气象主管部门(人员)和气象站业务人员。Р (二)社会保障技术公司应指定专职人员24小时接收区域站故障信息,接收到故障信息后,应在72小时内排除故障,新更换的备件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Р (三)社会保障技术公司维修人员应当在维修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区域站故障维修日志并发送给农垦、森工总局气象主管部门(人员),以便备案存档。同时,做好合同内维护维修的资料收集及存档。Р 第十四条依托市(地)、县气象局的专兼职保障技术人员,就近及时快捷地进行维修保障,确保行业自动站运行正常。Р 第十五条制订本年度区域站、行业自动站备件采购目录,并进行统一采购、管理、分配下发。Р 第六章社会保障技术公司服务方式Р 第十六条社会保障技术公司负责全省区域站采集板的维修,并收取成本价格。Р 第十七条配备区域站备品备件按照批发价收取。第十八条配备行业自动站备品备件不收费,无偿配备。Р 第十九条各市(地)、县(市)局被社会保障技术公司调派现场抢修的技术人员,社会技术公司支付往返汽油费和适当人员补助费,以记账方式,年底统一结算。Р 第二十条省农垦38个、森工10个自动站的保障任务向社会保障技术公司购买保障服务,并签定技术保障合同。Р 第七章服务质量要求Р 第二十一条故障出现30分钟之内,保障技术公司要与出现故障的气象站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故障现象,分析诊断故障原因。1小时内发出抢修指令,在白天指令后3小时维修保障人员要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市(地)维修人员没有修好,请求省级支援时,省级应在6?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Р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观测与网络处负责解释。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