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社会问题。(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劳动力的有效流动,必须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为基础。当前我国城市劳动力流动的最主要障碍不是行政壁垒,而是社会保障体系发育不完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是明显的:一是社保覆盖面小法定保障对象少,仅限制于全民所有制的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大多数农民工无法平等地获得社会保障;二是社保管理机构不统一,劳动、人事、民政、医疗、保险等机构参与。机构的不统一给外流人员的社会保障带来了一系列困难,尤其是涉及到身份、职业、行业、区域变动的流动劳动力更是苦不堪言。(三)、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目前,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仅对企业中的固定工、合同工给与保护,对广大农民雇佣工、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维护适用性不大,对相关的不法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包工头约束性不强。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最低工资法等相关的配套法规执行不到位,在小企业、私营业主、建筑包工头中很普遍,相应的维权部门、监督机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四)、劳动力市场欠发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要通过市场来实现,劳动力市场既是劳动力流动的载体,也是运用市场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调节和配置的一种机制。经过近20年的改革,我国劳动力市场已初具规模,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已开始发挥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发展仍滞后于其他要素市场的发展还不适应于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需要。市场发育的程度在不同区域和经济成份之间很不平衡。(五)、其他影晌因素除上述因素之外,劳动者整体素质低下以及观念障碍也是重要因素。由于素质低下,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就弱,被其他单位招用的成功率就低,不想流动或想动而又动不了的职工人数就很多。观念障碍主要表现是担心离开国有企业之后,难以找到好的工作,没有失业保障等。此外,流动时大多靠亲人、朋友、熟人介绍的途径,缺乏流动的独立性、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