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或“退回修改”后系统发出“企业注册通知”, 企业可登录系统查询“通知”内容。 3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外网进行登录和办理相关业务。首次登陆时请修改密码。 5.已经注册的用户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二、业务办理 1. 注册成功并通过佛山市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 即可登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平台( 涉外就业管理系统)”, 点击“涉外就业管理”后页面出现涉外就业相关的业务清单, 然后点击需申报事项名称进入相关申请: ⑴申请台港澳居民就业许可(新办) ,点击“台港澳居民就业申请”,进入表单; 4 ⑵申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点击“台港澳就业证延期”,在列表中点击需办人员姓名,进入表单; 填表说明: A. 时间格式固定为: YYYY-MM-DD ,如 2014-01-09 ; B. 受聘人在佛山住址不得超过 30 个汉字( 60 字符); C. 聘用原因、单位意见不得超过 150 个汉字(300 字符); D. 表单中带红点的项必须如实填写,带下拉幕的应选择相应选项。未知的可先填写 00。 2. 按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申报材料,点击“提交审批”。 3. 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5 4. 可在本单位业务箱中查看审批进程。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禅城区人社局在收到用人单位网上业务申请后, 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 用人单位在收到“预审通过”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后, 请尽快到窗口递交纸质资料并交验证照原件、领取受理回执或审批结果。咨询电话、办事窗口: 1.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757-83325586 、 83364144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惠景市场三楼“就业和失业部 2”(尚客优酒店大堂右转楼梯上) 2. 禅城区人社局 0757-82277317 、 82729410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