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十九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覆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党团等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九、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三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岗位协议书2、培训协议书3、保密协议书4、……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乙方(劳动者)工资标准调整变更记录调整、变更依据调整、变更情况调整、变更时间乙方(劳动者)本人签字甲方签章工资标准劳动定额计件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