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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管理办法(改)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68KB

文档介绍
派专业学会制定优质结构工程检查计划,并上报备案; 5 /6 2、检查计划应包含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名单和实体抽检方案, 检查组人员包括一定数量的专家, 人数不少于 3名, 检查组专家按评审标准的要求对资料、影像、实体进行检查。实体抽检方案应由受委托的检测机构与现场参建各方共同制定,抽检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抽检项目检测参数抽检数量备注 1结构创优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梁和板各一个构件悬挑构件优先 2楼板厚度板厚每10层不少于一个构件 3 混凝土强度强度推定值每10层不少于一个构件 4 混凝土碳化碳化深度可结合混凝土构件强度一并检测 3、检查结束后,专业学会将检查记录和优质结构工程实体抽检资料汇总形成检查意见单,并通过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客户端上传; 4、“市优质结构管理办公室”负责把检查意见单通过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发给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机构, 由质量监督机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回复整改情况。第十七条“市优质结构管理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专家检查过程的组织形式、程序和执行检查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并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日常抽查。 6 /6 第十八条“市优质结构管理办公室”根据检查汇总结果提出评审建议,推荐给审定委员会。第十九条评审建议推荐给审定委员会后, 由审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优质结构工程进行审核和认定。第二十条优质结构工程原则上在每月月底进行评审, 每半年组织一次评审定。第五章公示发证第二十一条优质结构工程审定结果应当在无锡建设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15 天。第二十二条公示结束无异议,予以行文表彰并颁发证书。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已颁发优质结构工程证书的工程, 发生质量事故或出现质量投诉并经核实的收回优质结构工程证书。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无锡市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 2014 年 7月 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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