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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江门市优质工程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356KB

文档介绍
;Р(三)协会组织评审Р1、原则上各项目要进行两次的现场检查:第一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第二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上三层以上主体结构工程(高层建筑结构为地上五层以上结构)。对于超高层建筑每增加20层(不足20层按20层计)增加一次评审检查。Р2、第一次评审专家:由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科、各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协会技术部各派一人组成专家组,设1名组长;Р3、第二次(含超高层增加评审)评审专家:从评优专家库中随机抽出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设1名组长;Р4、现场评审程序:Р(1)召开首次会议:参加人员如下:Р①施工企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等;Р②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等;Р③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现场监理、资料员等;Р④工程属地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或常务理事)、协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Р(2)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首先由评审组长介绍评审工作安排, 评审专家组成及分工,评审目的、方法及要求;Р(3)项目经理(或公司领导)作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有书面汇报材料,结合DVD/VCD,形象生动,反映工程质量情况的汇报;Р(4)现场评审:分别按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情况进行检查打分。(项目应准备实测工具供专家进行实测。)Р(5)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内容如下:Р①评审专家反馈检查情况:工程亮点、难点及存在问题;Р②提出评审检查意见;Р6、综合评审:Р由协会秘书处召集召开综合评审会议,集体讨论、表决评审结论;Р(1)综合评审程序Р①秘书处技术部主管工作人员征询评审组意见(主要是了解各小组整理评审意见的情况,根据进度建议秘书长适时召开综合评审会议);Р②秘书处将综合评审准备情况向会长汇报;Р③根据会长决定,秘书处下发综合评审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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