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 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五、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 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 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 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 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 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 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 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 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 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 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 也可进行税收筹划, 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 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六、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 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 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 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 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 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 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 增加当期销货成本, 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 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 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 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 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