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常因缺乏经费而中止,使得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三、建议及对策(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妇联组织的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从妇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力军的高度认识妇女工作的重要性, 带头学习与妇女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不断深化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经费上支持、工作上指导、政治上关心,为妇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争取支持,夯实妇女工作基础。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建带妇建,促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之中,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引导乡镇妇联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三)理顺关系,加大对妇联干部的培养、任用、交流力度。各级妇联组织要多方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两规划”实施力度,努力达到“两规划”中女性参政的比例要求。要打破常规,改变以往那种“妇联建了人才库,钥匙交到组织部, 有朝一日开了库,小苗变成老槐树”的说法。多方创造机会,积极组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丰富妇联干部的工作经历和阅历,使她们在工作中逐步走向成熟。(四)树立“四自”精神,强“筋”健“骨”。妇联干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自觉带头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锻炼意志,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克服畏难、自卑的心理弱点,做到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超常襟怀和魄力,承担起教育、引导、服务妇女群众的责任,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妇女事业,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党与妇女群众的联络员、妇女群众的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