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于 50 万元的单个客户(或多个客户累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经公司审核备案后方认定为一个新一级分销客户。 3 、月度账款控制: 月末欠款总额超过月度控制指标,按超出金额的 1‰对乙方处罚,此项罚款按月计算,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由质量争议引起的超期欠款除外,但此超期欠款必须凭质量相关报告报片区财务主管备案) 。客户超额欠款在次月全部收回,补发上月罚款的 50% 。 5 4 、年末账款控制: 所有有授信的客户在 2009 年12月31 日欠款不得高于与经销商在主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如违反规定,则该客户在 2009 年12月31日的欠款全部从乙方实际资金回笼中扣除。 5 、风险账款: 若乙方在考核期内出现新增的风险应收款(年底统计应收未收超过 3 个月的应收账款) ,将按实际发生额的 10% 从乙方应得效益工资及各种奖励中扣除(扣除顺序为效益工资、应发未发的奖励、由于未达到条件延期发放的奖励) 。若考核期内被认定为呆坏账的应收账款,则按实际发生额的 15% 从乙方各种奖励中扣除。八、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辞退乙方,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1 、未经公司许可,从经销商处直接收取货款的,包括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2、协助开发的业务要求经销商给予回扣,或要求其他各种形式有偿服务的; 3、私自向经销商借款的; 4、业务员私自经营公司业务; 5、累计三个月“月过程管理”考核未达到 80分的; 6、连续两个季度业务考核未达到该季度指标 80% 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等。九、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浙江 XX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经甲乙双方及甲方所属大区经理签字并经公司审核合格盖章后方能产生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公司备案。甲方: 乙方: 甲方所属大区: 身份证号码: 6 二○○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