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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推进事业单位信用评估的几点思考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99KB

文档介绍
面进行考虑:一是来自事业单位本身的指标内容, 包括反映事业单位动态特征的业务活动和社会服务行为的指标; 二是来自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指标内容,包括等级管理机关和财政、审计、税务、质监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指标; 三是来自社会的对照指标内容, 包括银行、服务对象及社会等有关方面的监督和评定指标, 在二、三方面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 应侧重第一方面的指标体系建设, 在各方面条件逐步成熟后,再扩大评定内容。三、试点先行,积累经验要到位事业单位信用评定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长期的、繁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不断完善。不断规范, 要想更好地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确保事业单位信用评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应采取试点先行, 稳步推进的办法, 先选择新成立的且运行一年左右的事业法人单位作为试点单位, 在试点的基础上, 总结经验, 完善制度, 逐步推开。目前全国部分地市对事业单位信用等级的评定,已先试先行, 争取了较好的经验和做法, 但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使用过程中遇到了“瓶颈”。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使用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法人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视及参与的积极性。由于部门之间的联动不够, 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评定结果只应用于舆论引导和挂牌约束, 通过挂牌、摘牌的等方式, 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管理, 没有形成较好的监管合力, 致使对事业单位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使用不满意, 失去信心, 客观上形成了“为评定而评定”的现象。为切实确立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使用的权威性, 就必须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 在运用舆论引导和挂牌约束的同时, 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将评定结果与单位综合考核, 干部考核任免, 财政支持力度结合起来; 将评定结果与机构编制事项受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取留结合起来。(编辑: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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