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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式管理的几点思考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监会监督、乡纪委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对乡村干部在“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违反规定、不认真履行程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函询、约谈、组织处理、党纪处理等进行处理。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几个方面一是通过明确村级权力运行风险点和监控点,特别是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制订预警防控、监控措施,突出通过将乡纪委监督、村监会监督引入村级权力清单运行的具体过程,实现对村级小微权力腐败风险点的全覆盖。同时,对各村实际行使过程及行使结果,通过“三务公开”平台进行全程、实时、多方监控。对村级权力行使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尤其是对不符合程序与流程的权力行使行为进行及时预警纠错。二是要全面公开晒权,确保监督务实有效。积极探索网络科技+传统模式的村务公开办法,通过村党群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村委会公开栏等现有的公开方式,和网络电视,数字媒体相结合,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让群众在家通过电视和手机就能查询到村级事务办理情况,真正实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建立“乡—村一组”三级监督网格,构建上级监督、自身监督、群众监督“一张网”,微信平台等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要强化运行考核,确保机制刚性执行。探索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村级权力运行情况实行一季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并与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挂钩、与村主职干部年度奖惩、报酬待遇和评先选优等直接挂钩,逐步形成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一岗双责”要求,建立问责机制,将违反清单制度纳入村干部重点问责内容,并实施联村干部连带追责等制度,最终形成可检查、可监督、可追溯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照“单”办事真正成为村干部的自觉行动,真正达到提高村级自身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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