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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自然人独资)章程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61KB

文档介绍
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决定。第二十二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两份。股东签字: 年月日 8 股东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师宗锐辰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东于 2016 年9月 19 日决定如下事项: 一、通过本公司章程二、决定由杨兆龙为我公司本届执行董事,任期 3 年,可连续继任。三、决定赵贤为我公司本届监事,任期 3 年,可连续继任。四、委托杨兆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师宗锐辰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东签字: 年月日 9 任职文件师宗锐辰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股东决定杨兆龙为公司本届执行董事兼经理,根据《公司法》及章程规定,杨兆龙即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代表本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职权。决定赵贤为公司本届监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规定职权和义务。师宗锐辰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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