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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章程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Р第二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Р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自2008年04月25日至2018年04月24日止。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Р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Р第二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Р(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Р(二)股东决定解散;Р(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Р(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Р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Р第二十七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Р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Р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Р第二十九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Р第九章附则Р第三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决定。Р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Р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Р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Р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变更之日起生效。Р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Р法定代表人签字:Р (公司盖章)Р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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