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学院目标的前提下,学院的设置要求机构精简、人员干练、管理效率高。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下,学院成为大学的管理中心,除了延续原来校系模式中系级所拥有的有限管理工作外,主要承担学校职能部门剥离的大量日常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管理职能,并担负着由学校下放的涉及学院自身事务的决策职能③。这就对学院的运行效率、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出较高的要求,而除了学院的主要干部配备外,满足这一要求的关键因素就是学院内的机构设置、管理岗位的设立和管理人员的任用,这些因素要满足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学院内的机构设置方面,要从提高办事效率、利于沟通协调和减少运行费用的角度,力求减少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以提高管理效率。在管理岗位的设立方面,要根据学院的学科性质和规模大小,管理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大小,对内部机构进行科学设岗、合理定编。如对于学生人数多、对外培训任务重的经济管理类学院应多设教务管理岗;对科研任务重的学院多设科研管理岗。在管理人员的任用方面,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选拔和聘任个人素质好、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业务能力胜任的人担任管理岗位工作。总之,大学在设置学院时要力求简化机构、减少管理层次、科学设岗定编、精选管理人员,以提高管理效率。在学院设置时违背精干高效原则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由系升格为学院的情况下,在机构设置方面常见的问题是简单地将系办公室改为院办公室或分为行政办公室和党群办公室,同时增设了与大学主要职能部门对应的如教务科、科研科、人事科等科室;在岗位设置和人员任用方面常见的问题是照搬其他学院的做法设岗定编,大量引进各类人员一次性用完各种编制,形成庞大的学院机构群体。在由多个系整合为学院的情况下,没有认真按照学院的定位和性质设计内部机构和设岗定编,而只是简单地将原有各系的机构和各类人员进行合并,不注意合理的整合、安排和消化,更不会利用成立学院的机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立机构和任用人员。4.权责对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