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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奖罚办法(2014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223KB

文档介绍
检查、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拉闸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表七”。集团内部违规处罚表七序号类别处罚情况1工程检查1.集团工程管理大检查中,综合排名倒数第一名罚3万元,倒数第二、三名罚2万元,倒数第四、五、六名罚1万元,且所罚款项要与相关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联系起来。2.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未进行整改(或限期未上报整改回执通知单)的项目部,经复查仍不合格(已部分整改)的按2000元/项进行处罚。3.对于集团或区域层面检查中被评定为“不达标”的项目,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并处以2~5万元罚金,整改完成再对项目部进行复评。4.若复评再“不达标”的项目,集团或区域立即对项目进行停工拉闸,全面整改,直到评审“达标”以后才能恢复施工,同时根据拉闸制度要求对项目部进行相应经济处罚。2安全事故1、凡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部,2小时之内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和集团公司,正确面对、处理措施得当、后果受控的,处以1万~3万的处罚。2、若发现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瞒报或24小时之内未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及集团公司,一经核实,视情节严重,处以3万元~10万元罚款,对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内集团一切荣誉评选资格。3、若发现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消极对待,事故处理不当,被媒体曝光和政府通报批评的,一经核实,对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内集团一切荣誉评选资格,视情节严重处以10~50万的重罚,并扣发所有奖励。3质量事故1、集团内部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参照《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拉闸”制度》实施。2、若对业主(或当地主管部门)发现的质量事故,项目部正确面对、处理措施得当、后果受控的,由区域公司对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3、若对业主(或当地主管部门)发现的质量事故,项目部消极对待,事故处理不当,被媒体曝光和政府通报批评的,一经核实,对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内集团一切荣誉评选资格,视情节严重处以10~50万的重罚,并扣发所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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