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完善政府法制机构,进一步把既熟悉法律又有行政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基层政府法制队伍中来,提高政府法制机构整体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文件规范化审查职能,完善规范性文件前期合法性、合理性评估和定期清理机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文件制发质量;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定期评查制度,实行违法行政“一票否决制”,抓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日常工作,从根本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减压阀”功能,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电话,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提高行政复议影响力和公信力。(四)加强行政案件应诉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检查、通报、考核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内部法制科室建设,加强法律理论、法律规范、应诉技巧培训,转变应诉态度,落实应诉责任,提高应诉能力。三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日常政务法务交流沟通,抓好事前、事中法律咨询评估指引,协同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和经验总结。(五)强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要求细化、硬化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依法行政项目内容,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协调和解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司法建议回复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以及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等情况纳入政府法治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考核指标构成,加大依法行政考核权重,落实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增强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六)重视、支持司法监督依法建立完善政府、法院良性互动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综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一是建立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矛盾纠纷适时沟通、研判机制。二是创新制度设计,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信访处理等纠纷解决方式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三是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要认真对待,加强反馈和落实工作。针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与法院了解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