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 (1) 闲谈(2) 看电视(3) 睡觉, 躺卧休息( 经理批准除外)(4) 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上述规定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第三条. 客房钥匙的控制与管理 1. 电子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2. 电子钥匙除为客人开门和清理卫生时使用,不得私自开门。 3. 钥匙不得转借他人,违者罚款 50 元。 4. 倒班时,应先将钥匙交给领班,安排专人**。 5. 不能遗失钥匙,开门给无关人员进入房间,违者罚款 50 元。房间小酒吧管理办法房间小酒吧是一种方便客人的服务设施,它包括酒水、软饮料及果冻等小食品,软饮料置放于冰箱内,酒水、小食品等摆放在酒柜或展示架上,并且要配备酒杯、纸巾、干瓶器等。服务员每天根据客人的耗用量填写酒水单,通知总服务台收款入帐。每日客人退房后及时凭酒水单底联到库房补充。因工作过失造成走单的,当班服务员负责赔偿。客房内的酒水、饮料、小食品等每日检查,出现缺、损坏、过期等现象由服务员负责赔偿. 客人遗留物品处理规定第一条. 在酒店范围内,员工无论在任何地方拾获任何遗留物品都必须尽快交到总服务台。第二条. 总台在接到遗失物品后,需将其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要求填写日期、拾获地点、物品名称、拾获人姓名及部门等。第三条. 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储存柜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 贵重物品交由财务部储存,一般物品由总台员工分类锁进储存柜内。第四条. 遗留物品由部门主管通过查会员档案等方式通知客人来酒店认领。第五条. 员工拾到物品应马上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 一式两份, 一份交拾获者, 一份连同遗留物品一起存入柜内,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总台须将每日拾到的物品情况汇报总经理。第六条. 客人回来认领时, 需复述一次报失物品的内容, 遗失地点由销售部核准后如数交给客人, 并请客人在登记簿上签名,如是贵重物品还必须留下客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