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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word资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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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死亡或重残的旅游安全事故且景区负有主要责任的,扣 40 分;负有管理责任的,扣 20 分(按事故责任书认定) 80 3.1 安全保护机构、制度与人员 10 3.1.1 设有安全保护机构 2 3.1.2 有健全的安全保护制度 2 3.1.3 专职安全保护人员在游客集中和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分布; 以水上游乐为主的旅游景区的巡视员、救护员,比例应较高 4 3.1.4 流动安全保护人员数量景区流动安全保护人员应与旅游区规模及性质相适应 2 10 3.2 安全处置 17 3.2.1 高峰期游客安全处置 7 3.2.1.1 预案职责明确,程序清晰 3 3.2.1.2 处置效果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分流得力,安全措施有效 4 3.2.2 特殊情况的安全处置包括恶劣气候、突发灾情、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缆车停电等特殊情况 7 3.2.2.1 预案3 3.2.2.2 处置效果反应迅速,组织得力,替代设施到位,处置效果好 4 3.2.3 安全巡查设施完备,定时巡查,能有效维护安全秩序 3 3.3 安全设备设施 27 3.3.1 危险地带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护栏、水上拉网等应齐全和有效。发现一处不足或无效扣 3~5分 8 3.3. 2 消防、防火等设备重点是室内旅游点的消防设备,森林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旅游区的防火设备等应齐备、完好、有效。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2分 6 3.3.3 监控设施 5 设闭路监控系统 5 设瞭望台 3 3.3 .4 游览游乐服务设施安全包括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游乐设施、水上游乐设备以及地面防滑处理、无障碍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规定。发现一处安全不合格的扣 2分 5 3.3.5 特殊旅游项目的安全确认速降、蹦极、潜水、漂流、游乐等特殊旅游项目, 未经验收的,此项不得分 3 3.4 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应齐全、醒目、规范。如设置不足或设置不规范, 每处扣2 分,没有设置不得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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