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或连续一周末安排培训学习的市场,一经查实,对营销人员罚款 100 元,情节严重(长时间不召开早会)的作降级处理。第八条营销人员有权要求经销商定期参加早会。第九条销售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早会, 对于无故不参加早会、不遵守早会纪律要求者,由营销人员酌情在月度考核中扣 3-5 分,情节严重者作降级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作辞退处理。第六章销售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管理第一条考核内容及分值(一)销售代表销售代表月度考核内容由销售计划、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分值如下: 市场类型销售计划重点工作常规工作 A、B 类市场 40分 40分 20分 C、D 类市场 60分 20分 20分因工作性质未制定销售计划的销售代表, 月度考核中销售计划以其所在区域的销售计划进行考核。(二)市场代表市场代表月度考核内容由销售计划和常规重点工作、月度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组成。品牌推广员月度考核统一分值为: 销售计划为 10分, 常规重点工作为 15分, 月度重点工作为 65分, 其他工作为 10分。促销推广员月度考核统一分值为: 销售计划为 70 分,常规重点工作为 10 分,月度重点工作为 10 分,其他工作为 10分。市场可根据实际, 保证大类考核标准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考核权重。第二条考核周期(一)考核周期以经营月度为单位,即上月的 26 日至本月的 25 日。(二)每月 27 日前由营销人员、经销商共同完成销售人员月度考核,确定考核分,考核时,要求考核人按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第三条销售计划考核(一) 销售计划考核得分为销售计划完成比例乘以该项赋予的分值, 每月销售计划由营销人员、经销商共同核定。(二) 对于区域间调动的人员, 销售计划考核的标准为: 第一个月对其考核原区域销售计划的 50% ,现区域销售计划的 50% ;第二个月起对其考核现区域销售计划的 100% ,对原区域销售计划不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