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是偶然的,是该矿山主要负责人只重经济效益,严重不负责任, 长期忽视安全生产的必然结果。首先,该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落实,不能发挥作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问题严重。如,这次事故从发生瓦斯超限到爆炸经过了两个多小时,如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 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排除隐患,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 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其次,该矿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欠账多、安全设备不全,管理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一些重要的科学监测手段和预防措施没有得到解决。比如,该矿安全技措工程只完成了计划的 4%,到货的 16台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和 28台电扇遥控装置因种种原因长期没有安装使用, 4台瓦斯遥测仪只安装了 1台,且没有投入使用,采掘机电设备管理也较差,完好率只有 5%,这些因素都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再次,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制度不健全,该矿以工代干和新录用的职工较多,上岗时又未经专门的培训,特别是一部分采掘工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就转为电工上岗, 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这起事故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首要责任,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面负责。因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于领导和管理的最高层次,对本单位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全部工作具有决策、指挥、调度、安排以及督促落实执行的权力,与单位的其他人员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重视了,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有了保障。因此,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工作中,必须处理好发展生产与保障安全之间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您的答案:这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