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管理员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 将管事与管户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建立纳税评估工作规范, 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四是建立税源监控制度, 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深入开展分税种、分行业的结构性分析, 完善动态税源管理。五是修订发票内部分级管理和发票举报奖励制度, 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六是健全各项稽查执法办案制度, 加强一级稽查建设。建立首查责任制, 增强责任意识, 提高检查、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办案速度; 全面推行案件复查制度,对检查案件要确定一定比例定期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七)坚持依法征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实施税收征管的工作理念, 把一切征管活动都纳入到法制、规范的轨道, 杜绝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二是健全执法责任制度, 从细化法定执法职责,明确执法依据及所属执法机构、组织和执法人员的责任、范围、权限入手,将执法责任逐级分解到各级地税机关和执法人员, 使法定的执法职责分明, 责任到人,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社会对地税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八)加强纳税服务建设,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一是建立纳税服务制度, 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二是简化办税程序, 提高办税效率。三是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 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 使纳税人所有办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都能及时受理、办结或转办回复, 形成纳税人与地税机关单点接触, 避免纳税人为同一件或类事多头、多次往返地税机关; 加强“一窗式”服务, 适当组合以往分项目单职责窗口的工作内容, 实现“一窗多能”, 避免纳税人一件事多窗口办理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快税库银联网建设步伐,进行征税“无纸化”改革探索,提高税款缴纳和入库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