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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管理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分公司整体业务利润 2% 的提成。第八节公司有权根据团队和业务发展情况对提成制度进行调整。第七条财务部每月 15-20 号间负责发放上月工资, 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扣缴个人所得税。第十七章奖罚制度第一条迟到、早退每次罚款 10 元。第二条旷工半日罚款 30 元,旷工一日按其当月实际工资 10% 罚款。第三条每月累计旷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第四条当月累计请假超过一日,停发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第五条违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项规定,每次至少罚款 10 元。因违反制度造成个人和公司利益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处罚由办公室开罚单并当即收取现金, 交由财务部保管。第七条公司定期对优秀和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每月罚金作为行政奖金,用于奖励当月综合表现优秀员工。第八条优秀员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第九条每年业绩最佳前两名员工将获得公司提供的年度业绩大奖。奖额根据年度总利润决定。获奖员工按双方业绩比例分享奖金。第十八章补充说明第一条本制度是公司 2006 年制度建设的过渡版本,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颁布实施,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第二条公司每一位员工有权随时借阅,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改。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本文件复印或转借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人须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逐步制订具体的操作流程,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实施。第四条本制度执行期间, 员工如有修改建议, 可直接向办公室说明。办公室经过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呈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建议的适宜性、充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并作为参考资料用于制度修订。第五条总经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约束。其他工作人员因公不能经常按本制度考勤约束,须报由副总经理批准。第六条副总经理外出时暂由财务部经理杨琳代行其职权。财务部经理同时外出可直接向副总经理电话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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