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制度一、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是为了对外展示我校各个方面的工作成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美誉度的有效途径。为规范学校信息的披露和对外宣传管理, 充分发挥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的内容是,凡涉及到学校的发展和形象等方面的信息需要在报纸、刊物、互连网、电视、电台、通讯、广告等媒体或宣传平台登载或刊发的文章、图片、资料等。 2 、学校信息安全及对外宣传工作的原则。①信息保密原则: 校内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学校机密, 尤其是能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不得破坏学校信息安全。②审核把关原则: 信息披露稿件及所有对外宣传材料必须经学校一把手审核把关,加盖学校公章。③专人负责、统一口径原则: 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学校网络运营中心为对外宣传工作的办事机构, 中心要明确一名新闻联络员, 与上级机关及新闻单位保持联系,接待记者等有关人员。④责任追究原则:对未经领导批准,泄露和擅自发布学校信息的, 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对公众和媒体进行信息披露,学校新闻发言人由校长担任。 4、建立敏感事件报告制度。对于记者采访、人员上访等敏感事项, 有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 5 、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涉及到学校的重大利益,校内任何人员要提高政治敏感度,认真执行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