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到的各类信息及时上传,有指定日期的在指定日期内上传,无指定日期的如信息报道在三日之内必须上传。(二)工作规范1、主动公开原则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要在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中发布。切实做好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梳理和公开,特别要加大力度梳理并公开社会和公众需求集中的信息。2、信息发布程序建立“自审—初审—主审-终审”四级审核制度,专栏内各项内容由各分管部门主管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务办进行二次审核,分管副校长通过后由校长或书记进行最终审核,终审通过方可发布。(三)信息公开的监督保证1)工作考核1、活动报道上交办法为:活动结束至次日中午之前交由园长审批后,上交至信息管理员专用电脑上开设的指定文件夹内。2、除备课及活动报道外的其他资料,根据相关负责人要求时间上交。2)责任追究1、由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不遵循信息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或发布错误信息引起的后果,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责任人的责任,并由校长室或相关部门做好对外解释及善后补救工作。2、每次资料的上交收集员将会做好记录,并进行考核。超过规定资料上交时间的,按照相关规定扣罚。3、信息上传人员越时上传的,按照相关规定扣罚。(四)监督检查1、网络信息公开是否完整及时,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负责督查,并按时向园长汇报。2、每学期由园长室、工会、教研组等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家委会)会议、教代会、家长和学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教师、家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及时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五)保密审查1、任何人不得利用此平台发送违反法律法规、有害身心健康的信息。2、对于幼儿园机密性文件不得存放于与外网相连的电脑主机上,以避免保密文件外泄。3、严格按照学校信息发布的四级审核程序,各审核人在信息未发布前必须保证信息的保密,网站管理人员在接到上网信息后,严格审查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批准的手续是否齐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能上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