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对于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而言,因为发展历史较短,虽然企业充满创新活力,但由于管理基础工作一般较差,所以目前更应注重管理规范工作。企业组织设计时,既要考虑到管理规范的需要,又要满足管理创新的需要。在充分保证管理规范的前提下,管理组织创新有利于其他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管理创新在企业内部应有所分工。首先,应把创新工程和规范化作业尽可能分开。当然,在每个部门内部也都有规范化工作和创新任务。因为现行运行方式与创新工作有冲突,当涉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冲突时,企业正常反应是将资源向现有工作倾斜。因此,创新事业在结构上,责权关系上都应与现有工作发生尽可能少的联系。其次,某些创新工作必须直接向高层负责,不宜纳入正常组织体系中。这不仅因为创新关系企业未来,意义重大,还因为新事业与现有事业比较,其影响力暂时处于劣势,低层管理者无法给予应有关照,高层管理者不但可以给予充分关照而且可以根据创新成果而非暂时收益给予创新者不同于现行政策的激励。编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和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世纪之交,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组织结构正在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在此形势下,我国企业如何抓住机遇,实施企业再造与管理变革,将是我国企业发展的战略转折点,也是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突破口之一。为了使这一问题得到更广泛的社会关注,本刊推出了“企业再造与管理变革”专题讨论。几个月来,编辑部先后收到来稿数十篇, 除今日刊发的这篇《论管理规范与管理创新的融合》之外,此前发表了《企业再造与管理变革》、《企业再造的动因何在》、《美日企业再造的实践及启示》、《从战略高度重视发展管理咨询业》、《管理“返魅”对我们有何启示》、《再造充满活力的国企融资机制》、《企业危机预警及其逆境管理》、《企业再造是制度重建和文化重建的结合》等文章。限于版面,此专题暂告结束,但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关注这一问题。最后,再次感谢广大作者和读者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