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的出现是金融创新的开端,而16世纪及20世纪初股票、债券、可转换证券、优先股和认股权证等的出现为新的创新奠基。2、30年代-60年代:金融市场外于稳定发展期,1963年意大利一家公司首次发行了欧洲债券。由于美国出台利息平衡税,出现平行贷款、背对背贷款,以及美国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NMA)建立后证券抵押业务的出现促进贷款资产证券化等。3、60年代后:浮动利率工具、货币和利率互换、期货、期权等一系列创新型工具和衍生型工具大量出现。尤其到80年代和90年代,更新更复杂的创新型工具越来越多。7六、金融创新的理论1、西尔柏的约束诱导型金融创新:主要从供给角度讨论创新问题,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不寻求利润的最大化且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性”行为。他认为金融压制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是政府的控制管理,这种外部条件变化可能会使银行的机会成本增大且运作效率降低,银行只有通过创新来减少因压制引起的成本;其二是内部强加的压制,如为保持清偿力而必须进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虽然增强了银行的稳定性,却形成了内部压制,这也需要通过创新来协调。82、卡恩的规避性金融创新:“规避”是指金融机构采取各种措施逃避各种政府规章制度限制的过程。规章制度是保持宏观经济均衡稳定的基本措施,而个体经济总是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断改变自身行为的,当两者存在着一定矛盾时,经济个体就会采取创新行为来寻求两者的平衡。9规章制度对金融的控制与由此而产生的规避行为是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政府管制是有形的手,规避则是市场的无形的手的表现。许多形式的管制相当于隐形的税收,因此金融机构采取“替代品”(新的金融工具)的形式来规避管制。当金融创新开始危及到金融稳定或扰乱货币政策时,政府会加强管制,而新的管制又会刺激新的创新,如此不断地交替发展。虽然两者有时滞,但随着金融机构适应能力的提高和创新效率的提高,时滞会越来越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