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毕业论文-国美并购永乐案例研究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2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毕业论文 4 得到目标公司管理层的支持,双方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磋商各项并购条件,在达成协议的条件下完成并购活动。善意收购比较容易成功。②敌意并购,是指并购公司在收购目标公司时虽然遭到目标公司的抗拒,仍然强行收购;或者并购公司事先不与目标公司协商,突然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开出价格或收购要约的并购行为。对于并购方而言,敌意收购的价格一般比较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标公司在得知并购方的收购意图后可能会采取反收购活动进行抵制,并购的成功率较低。⑶按照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是否受到法律规范的强制约束划分按照这个标准,企业并购又可以分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①要约收购,是指当并购公司持有目标公司(特指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可能操纵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并进而对股东权益造成影响时,并购公司即负有对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特定出价购买股东手中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的强制性义务。②协议收购,是指并购公司通过私底下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达成股份收购协议,取得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并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并购行为。其与要约收购有所不同:并购公司在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以后,经过证券监督部门的许可,不需要向市场的其他投资者发出收购要约。一般,在中国的股票市场中,协议并购是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主要形式⑷按照并购形式进行划分按照这个标准进行划分,企业并购又可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票收购。①资产收购,并购公司以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等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其特点:并购方可以选择性地购买目标公司资产类型,最大限度实现未来的资产整合;目标公司在获得现金的同时仍然对目标公司具有所有权和控制权。②股票收购,并购公司以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公司股票上网交易形式。并购公司获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和一些延续性的合同或权利,但要承担其债务和连带责任;目标公司虽然所有权转移,但是不必再承担经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⑸其他分类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