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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外事办公室相关人员应立即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如遇发生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外事办公室在报请省主管部门后,按省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知伤亡人员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并请其协助,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善后处理。必要时,请求国家外国专家局、教育部与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如遇发生与外事工作相关的重大政治、宗教事件,学校外事办公室应立即报请省教育厅,协调外专、外事、公安、安全、宗教等相关协作部门,尽快采取控制措施,并对事件及时展开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迅速报告相关进展及处理结果。第六条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必须重视外事工作,树立外事无小事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外事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的防范。 2.强化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学校外事办公室要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要积极向有关人员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安全和防范意识。 3.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学校外事办公室要加强与学校、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的防范和处置外事工作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快速反应。第七条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于出色完成外事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在防止外事工作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在应急处置中做出成绩、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并且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 .对于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发生不按规定报告外事工作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工作、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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