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诚信服务监督局规范和监督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对有法不依、有诺不践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全县实行“公安 110 ”、“经济 110 ”和“新闻 110 ”联动, 从快、从严查处和打击损害投资客商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曝光损害我县投资软环境的人和事。九、服务承诺 1、简化办事程序。招商引资项目有关手续由县招商局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引资单位代为办理,属于县内是审批的事项,除涉及安全、化工、房地产项目之外,一律按照备案制随到随办:属于市以上审批权限的,协助引资单位尽快转报上级机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边施工、边营业、边办证。 2、实行检查准入制度。全县各行政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必须报请县政府批准,并填写《沭阳县企业检查申报表》,经同意方可检查。 3、实行重点企业重点保护。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300 0 万元的工业企业,颁发《沭阳县人民政府令》、《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挂钩服务牌》和《投资乐园卡》,积极推行帮办制和会办制,安排专人为企业提供建设、生产、招工、生活等方面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集中会办;客商在县内可享受子女入学、车辆通行、出入公共厕所、就医等诸多方面的便利。 4 、坚持客商投诉必究制度。县“经济 110 ”全天候为客商服务,对客商投诉,做到有诉必查,由查必果,所有投诉案件确保早 3 个工作日给予回复。十、政策执行 1 、税收优惠政策的兑现,由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税务部门出具证明,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次, 自申报之日起, 一个月内奖励到位, 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由受益财政部门具体办理。 2、对于重大项目或者高薪技术项目, 可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县政府通过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向投资者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13851370281 办公室电话: 0527-8788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