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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员促销督导管理办法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常驻导购员和促销督导入职时必须提交以自己中国工商银行帐号给企划部品牌推广处以作领取工资的帐户。 2、每月的 3 日前,办事处、促销督导必须将上月的《美联终端销售报表》、《考勤表》核实无误后传真或 E--MAIL 到企划部品牌推广处。 F778899@ 3、由营销中心企划部品牌推广处核算导购人员,促销督导的工资后送交财务部。 4、公司将在每月的 26 日左右将上月的工资( 激励、福利和补助)汇入导购员帐户。兼职导购员现场发放工资,由客户代垫,凭有效证明报销后转货款。十五、导购员工资监督办法 1、促销督导、大区区域经理应及时对导购员每月上报的《美联终端销售报表》进行审核,保证其真实性。 2、企划部品牌推广处每月对导购员进行抽样核查。 3、导购人员有权了解自己的工资标准,激励原因及金额。 4、如发现办事处不按本办法申报工资的,导购员有权利直接向营销中心企划部品牌推广处投诉。 5、导购人员工资存折及提款卡应由导购员本人保存,办事处及其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保管导购人员的工资存折及提款卡。 6、导购员报回公司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及开户名一致。如不一致,公司有权拒发工资。 7、导购员虚报销量及出勤天数, 与商场工作人员串通作弊者, 广东银港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机密) 立即免职。 8、办事处虚报导购人员数量、虚报商场销量等弄虚作假者, 促销督导负激励 1000 元, 并立即解聘; 办事处经理负责追回多发工资, 另负激励 2000 元, 立即解聘。情况严重者上诉经济法院仲裁处理。 9、办事处不得无故截留导购人员工资,一旦查明属实者,促销督导负激励 200 元,办事处经理负激励 500 元。注: 1 、无促销督导的办事处,由办事处经理履行促销督导职责。 2 、本办法由广东银港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从 2004 年 10月1 日起执行。广东银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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