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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是否定期进行了清账、核卡。账卡物是否相符,是否及时准确,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2)新购入的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完成了验收、编号、入帐、建卡、建帐,质量是否合符要求,原始单据是否齐全。(3)大型精密设备是否落实了专人管理,各种资料是否齐全,使用及维修情况是否认真记录并归档。(4)是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是否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处理是否及时妥当。(5)实验室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清洁卫生、文明管理方面的效果和问题)。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三条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各级各类实验技术人员的日常考核;实验管理部门配合院组织定期考核。(一)每学期开学前,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该室所承担的各项实验任务,按岗位责任的要求,填写每个人员本学期工作责任任务书。一式两份由实验室和院各存一份。(二)各实验室要设考勤员(兼职)认真填写考勤登记表,按学期报学院审定。(三)实验室主任要督促本室人员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并定期检查评议。(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实验教学情况统计表。(五)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实验室工作的全面总结和检查评比。通过检查评比,评出相应的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六)学校实验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实验室工作的考核评比,着重考核教学实验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实验室的管理和安全情况;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等。在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实验室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第四章奖励和处罚第四条在实验教学、实验改革、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实验室管理、修旧利废、自制改制仪器设备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明显的效益者,经评定认可,发给单项奖;第五条学校评选出的优秀实验教学成果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学校发给奖状和荣誉证书作为升级和评定技术职务的依据。处罚:(一)分配任务后无故不到职或未做工作者;(二)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三)发生火灾或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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