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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改造工作管理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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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要继续作为储备的须重新履行可研评审等入库程序。第五章计划和预算管理第二十二条年度计划和预算编制(一)每年7月底前,国网运检部启动下一年度生产技术改造计划和预算编制工作,明确编制重点和工作要求。(二)总部各有关部门、分部、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统筹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及受托运维资产生产技术改造年度计划和预算建议,通过设备(资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PMS)报送国网运检部,并统一纳入本单位综合计划建议和预算草案报送公司总部。(三)年度计划和预算建议必须来源于储备库,并按照轻重缓急逐项上报。(四)总部各相关部门、分部、各单位应综合物资采购周期、工程实效性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或跨年度计划投资额度,提高计划编制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第二十三条年度计划和预算审核国网运检部负责公司生产技术改造年度计划和预算审核工作,也可结合具体情况委托总部有关部门、各单位审核。第二十四条年度计划和预算下达(一)经审核通过的生产技术改造计划和预算,纳入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方案安排一并下达,国网运检部、分部、各单位分解下达委托运维资产生产技术改造。(二)生产技术改造必须强化与资金一体化管理。在内容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允许采用资金切块等方式下达生产技术改造计划。第二十五条年度计划和预算调整(一)生产技术改造年度计划和预算下达后,不得自行调整。(二)发生以下情形,可对相应进行调整:1.因电网运行、设备采购、环境条件等原因造成难以按计划实施。2.因电网事故、救灾抢修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实施设备改造。3.国家、地方、公司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需要实施或停止相关设备技术改造。4.其它导致生产技术改造计划编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三)调整程序1.年度计划和预算调整由公司统一组织。总部有关部门、分部、各单位按照公司综合计划、预算调整工作要求和程序,提出调整建议报公司总部。经公司审核批准的生产技术改造年度调整建议通过综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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