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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校长特别奖管理办法.DOC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师教学水平提高、行政后勤人员内部运作管理水平提升、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提高,及管理、教学创新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人员。校长特别奖发放对象:全体教职员工中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校长特别奖发放周期为一年两次,每学期末进行奖金发放。校长特别奖奖金总额由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核定,上报董事会特别审批。凡符合发放标准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后报校委会调查批准,其奖金额度参考发放标准,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发放标准校长特别奖分三等,参考标准为一等2000-4000元,二等1000-2000元,三等200-1000元。教师在各级教学刊物杂志等发表教学教研或其它业务相关文章,给予以下奖励:1.国家级刊物一等校长特别奖;2.省级刊物二等校长特别奖;3.市级及以下刊物三等校长特别奖。行政后勤人员在重大活动或日常工作中出现突出事迹,受到同事或相关人员高度评价,或明显提升美化学校声誉的,可予以相应奖励,奖金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在校学生符合下列规定的,给予校长特别奖,其获奖相关教师等人员也可获得一定奖励:一等校长特别奖:高中升学考上全国重点高校,或在国家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校长特别奖:高中升学考上一般高校,或在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国家级社会性组织主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国家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校长特别奖: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省级社会性组织主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在国家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其它未在本管理办法中列出,而校委会成员一致认为应予以奖励的事迹,亦可参照以上标准进行特别奖金发放。附则本制度由石竹山文武学校人力资源部起草和修订,经由学校校委会审核,学校董事会审批后发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由石竹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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