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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z.Р 报废物资处理报告。报废物资每次完成处理后,由处理单位负责起草处理总结报告,逐级报分省公司财务部和公司物资部备案。Р5.6 报废物资出库Р地市级单位物资部门会同本单位监察、审计部门、买受方,根据本单位财务部出具的收款凭证,办理报废物资出库手续。Р 报废物资出库时,需过磅的报废物资,应至少由不同部门或班组的2人监磅。Р 验收完毕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废物资运出仓库。Р5.7 报废物资账务处理Р 报废物资处理单位审核报废物资处理原始凭据,进展账务处理。资产处理产生收益时,资产处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会计核算有关规定如实确认收益;发生资产转让损失时,资产处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资产损失认定与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证据收集、损失核实和财务核销等工作。Р 报废物资的账务处理应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执行。Р 报废物资处理收入由物资部门报同级财务部门统一入账。Р鉴定、运输、装卸等报废物资管理费用应纳入各单位年度预算,由物资使用管理部门和物资部门签字确认之后,由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预算中统一据实支付。Р5.8 报废物资核销与资料保管Р每次报废物资处理完成后,地市级单位物资部门应对报废物资进展核销,做到入库与出库数量、重量一致,假设存在超过正常损耗的偏差,应提交分析报告,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Р 地市级单位物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报废物资处理的档案管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РQ/CSG —Р2РР- - -Р- - 总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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